首页 > 娱乐 > 正文
Qzone
微博
微信

广电总局:收视造假、低俗庸俗节目制作机构将被淘汰

娱乐 北京商报网 2019-02-03 09:48

北京商报讯(记者卢扬 穆慕)1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对外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以及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广电总局表示,将对执行各项规章政策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或存在轻微违规问题但及时整改到位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由发证机关换发新许可证。

《通知》指出,此次换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审核机构须此次在2017年、2018年内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且每部3集以上,且无违规行为。但对于社会效益突出、履行社会责任优秀的持证机构,可酌情放宽电视剧制作业绩要求。若出现两年内电视剧制作业绩为零,或者现有作品社会评价一般且业绩不达标的,或者违反60号文件、153号文件相关规定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则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而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须在2017年、2018年内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且每部3集以上,无违规行为,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初核同意,并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总局审核。其中,电视剧制作业绩主要以电视剧制作机构申领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为认定标准,计为《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载明的“申报机构”的制作业绩。

据悉,在此次换证工作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统一变更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发证机关统一变更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均统一调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以上内容转自“北京商报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如需转载请取得北京商报网站许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任编辑: 4002YHQ

责任编辑: 4002YHQ
人家也是有底线的啦~
广告
Copyright © 2018 TOM.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雷霆万钧版权声明
违法信息/未成年人举报:010-85181169     举报邮箱/未成年人举报:jubao@tomonline-i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