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龙新闻网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十多年前一批女星遭人强行拍下的被虐裸照,最近被歹徒用作索取巨额金钱,相中人拒绝付款。该批照片其中一幅昨日成为最新一期《东周刊》的封面照片。另外,多间传媒昨日也透过电子邮件获得该幅裸照。 照片曝光后,震惊娱乐圈! 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即时接获市民投诉。消息称,当年协助相中女星摆平裸照事件的江湖人士,得悉照片竟然曝光,亦大感不满。 最新一期《东周刊》以一幅女星被虐裸照作为封面,题为“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内容指一名神秘人日前向该刊编辑部提供一幅女星半身裸照,该刊经鉴证相片真伪,确定照片并非经由“移花接木”技巧制造出来! 照片应是摄于多年前,相中女星正垂下头痛哭,显然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拍摄。另外,相中背景亦显示照片是在车内拍摄。但由于《东周刊》在相中人眼部打了格,所以无法确认女星身分。 裸照在坊间 已流传两周 消息称,女星被虐裸照在坊间流传已有两星期,卖家最先接触当事人,希望对方会以高价赎回,但当事人认为此举变相勒索,几经思量不肯就范,令卖家大为失望,且非常气愤! 裸照高价卖?叫价港币50万 以20万成交 卖家认为这批照片有价,一定会卖得好价钱,况且与当事人早已结怨,卖家也想借此一挫当事人锐气,还以颜色,于是四出向杂志社、报馆兜售,终于得到垂青,但买方嫌叫价50万港币太高,所以即时还价10万元,最后在讨价还价之下,终以20万港币成交。 虽然买家以二十万购得女星裸照,但为免抵触法例,杂志用了一星期时间做资料搜集及鉴证照片真伪,发现女星当年未有为被迫拍下裸照一事报案,所以刊登照片,亦不构成刑事罪行。 据知,相中女星当年不慎得罪有势力人士,被人强行带走,被迫拍下裸照,但经多方面周旋后,事件当年已获解决,有势力人士答应不会公开该批照片,此批照片也已封存多年。 消息人士推测,有人偶然得到该批照片,因为欠缺钱用,于是铤而走险,将裸照换金钱,令女星惨成牺牲品。 警方发言人昨日接受报章查询时表示,当局不会因一些揣测性报道而主动作出调查;另外,警方亦不会按照某人名字而翻查旧有的个案。发言人又说,纵使当事人当年曾报警求助,警方也需要根据个案编号翻查纪录,所以不能根据杂志的报道回复记者的查问。
相关链接:4女星曾出事 1.刘嘉玲:90年4月,刘嘉玲在驾车回何文田途中,被三至四名匪徒跟踪及强行掳上车,两个小时后警方接到刘嘉玲的报案电话,声称遭打劫。 2.温碧霞:90年8月,独自驾车返回何文田寓所时,遭两名贼人挟持入屋大肆搜掠,遇劫时温碧霞因挣扎至面部受伤报警。 3.吴雪雯:93年10月,吴雪雯在中区一所的士高外遭七、八名大汉殴打,身体多处部位均受重创,其后吴雪雯向警方表示不追究。 4.罗丽莎:99年5月,曾出事的女艺人-被两恶汉挟持入屋,传被迷晕及强行拍下照片后遭勒索,报警后由重案组接手! 台湾报章:女星是刘嘉玲? 香港最新一期《东周刊》以某知名女星被虐的半裸照做封面,相中女星头发凌乱,垂头哭泣,左脸颊显得红肿一片,明显是在不自愿下被拍下裸照,该女星近年来拍片量已大大减少,与男友感情则反覆不定。 不过,该女星究竟是谁?香港媒体在报道时并没有明言,反倒是台湾《联合报》点出从香港《东周刊》在文内所给的种种有关提示,疑是“刘嘉玲陈年裸照曝光”?! 港记者协会斥责:传媒变帮凶 刊登女星受虐裸照,香港记者协会负责人斥责:“传媒变成帮凶!” 某女星被拍下的受虐裸照成为《东周刊》封面,香港记者协会副主席谭志强昨日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强烈谴责刊登此女星裸照的做法。 谭志强说:“强迫情况下所拍的裸照根本跟公众利益无关,是不应该随便刊登的,因为传媒可能会变成帮凶,同时严重侵犯该女星隐私。”
[上]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