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薇诺娜·赖德入店行窃案马上就要有结果了。值此,让我们不禁想起了当年的“辛普森杀妻案”,在那次事件中,洛杉矶检查处可谓现了大眼,生生地被这颗“巨星”给玩儿了。而今又是与明星对垒,二者的共性是:警方似乎都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被控方似乎都对此不屑一顾,并似乎又都有各自避难的“绝活”。辛普森找的是顶级律师,薇诺娜靠的是“亲友陪审团”,再有不同,就是男的换成了女的,体育明星换成了演艺明星,蓄意杀人变成了重大偷窃,辛普森当年是飞车拒捕,薇诺娜今天是撒娇耍赖……结果呢?前者成功逃脱罪名,后者近日便见分晓。这也是本文的标题为什么叫《洛杉矶警局挑战薇诺娜·赖德》而不是《薇诺娜·赖德挑战洛杉矶警局》,道理很简单,因为上一次是警局输了。 有报道称,洛杉矶检查处这回是铆足了劲,非要挽回这个面子。自辛普森杀妻案、赫丽·贝瑞撞车逃逸案落败后,洛杉矶检查处早已颜面扫地,如果这次再栽了,人们恐怕是真要问他们“干嘛吃的”了。然而,就算是洛杉矶检查处这次赢了,又能说明什么呢?近来全球类似的事件,中国有谢霆锋,印度有喀汉,都是明星案,而我们关注的是:是不是人出了名就可以受到双重标准的“礼遇”呢?记得小时候老人们常对我们说“人怕出名猪怕壮”,难道那是老人们的历史局限性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