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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年时报》1月4日报道,1月3日有媒体称今年春晚时间会延长,记者在向春晚剧组求证时了解到今年春晚不但不延时,相反会考虑缩时。同时,经过四次审查,狗年春晚所有的节目基本都已经确定,将于6日进行第一次彩排。
一会延时,一会缩时,这与春晚剧组故意打“太极”,媒体消息不准确有关。但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春晚剧组对延时还是缩时举棋不定,查看网上留言也发现网友对此意见不一。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观众想看到晚会的长与短,而在于到底在这几个小时的时间里,春晚准备给观众的节目怎么样,尤其那些被“枪毙”的节目会不会比上了春晚的更好。延时是为了让观众看到更多的节目,缩时是为了给观众放鞭炮的时间。
笔者觉得,延长还是缩短不用争论。完全可以分段进行。保持原来的春晚时间不变,该淘汰还得淘汰,但淘汰下来的节目不是判决死刑,应该取消对他们的“死刑”,改成“死缓”或“有期”,让他们也有再生的机会。
我们大家都知道,每年的春晚只有四个小时的节目上演,而参加送审、彩排的会大大超出这个时间、数目。优胜劣汰是必然规律。但是大家都付出了辛苦劳动和心理煎熬。而且我们也非常难得能在平时看到这么多的新节目。所以大家还是希望能看到这些被枪毙的节目的。更何况,人们都有一个逆反心理和好奇心理,非常想看一看那些被枪毙的节目就真的不好吗?为什么被淘汰呢?就拿去年的被枪毙的杨义、杨少华父子的相声,从彩排时观众的反响、媒体的报道知道,是非常精彩的,可是笔者寻来寻去也一直无缘看到,甚感遗憾。其它的节目也是,虽然有的会在其它晚会中播出,但是效果和反响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春节晚会既然已经枪毙了他们,就不会再为他们延长太多时间,即使延长也不会超过半小时。笔者的意思是,春节晚会该在0点结束就结束。然后在后半夜来一个“春节晚会续集”。不用延长规定的时间,也不用麻烦那些主持人“加班”,更不必强迫观众坚持,完全可以采用录播的形式。因为每次春晚彩排都应该有录象,而播放的顺序也可以根据被淘汰的顺序。越是最后被枪毙的节目越可能最精彩,所以先播最后关头也就是春晚临时被淘汰的节目,然后播最后一轮彩排的节目,依此类推。而这些节目大可不必考虑节目的时间长短,电视观众也可自由选择观看,我想,这种精彩程度和收视率一定会超过以往翻来覆去地重播历年晚会精选。不喜欢观看的就去放鞭炮或做其他事情。
如此一来,不但弥补了那些演员的遗憾,也会为春晚上个“双保险”。在我“最喜爱的春节晚会节目”评选中能加上一个“候补评选”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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