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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记者也是记者,监督社会、调查揭露不良现象、监督公众人物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报道客观公正,文化公司完全没有权利对这种正常的报道横加干涉。
本周三,“对话娱乐江湖英雄会”在北京举行。与会的娱乐记者和各大影视公司的老总们围绕着偷拍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记者们认为新闻监督是娱乐记者的正当职责,而公司老总们却一直在大谈“宣传效果”。当今的娱乐记者们就处在这样尴尬的境地里,因为沾上了娱乐二字,“记者”这神圣的头衔也随之被淡化了。
随着娱乐新闻的迅速发展,现在任何一部影片都不可能抛开媒体。常规报道也好、刻意炒作明星也罢,总之娱乐记者的文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部影视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于是,娱乐记者和文化公司间便形成了一种极其微妙的关系。记者们在苦挖独家新闻,正面负面报道一个也不放过,一切以新闻价值和读者的利益为出发点;而公司这边却把娱乐记者当成免费的宣传员,你报道我们的产品就必须说好话、听我们的安排,一旦你违反了我们的意愿,你就别再想顺利地进行采访,而“偷拍”就是这种畸形关系中的范例。记者正常的拍摄和采访,因为有悖于公司的宣传计划就被横加阻拦,甚至还被剧组的工作人员殴打,而且很难得到公众的肯定和尊敬。监督剧组、监督明星却仿佛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的就是娱乐记者的社会职责。娱乐记者也是记者,监督社会、调查揭露不良现象、监督公众人物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报道客观公正,文化公司完全没有权利对这种正常的报道横加干涉。不要以为娱乐记者报道明星地位就比别的记者矮一头,也不要以为娱乐记者们都是谁的义务宣传员。娱记们首先要对广大读者和社会公众负责任。俗话讲,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你合法进行艺术创作,又何必总是提防着娱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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