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红案少了一被告 诉杂志侵权被驳回

http://ent.tom.com  2003年09月10日   来源:京华时报   邓婷

由于《青年一代》编辑部不够资格成为被告,8日,市朝阳法院裁定驳回名模陈娟红对它的起诉。陈娟红名誉权案至此少了一个被告。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主办的《青年一代》杂志曾刊登了一篇题为《都是漂亮惹的祸》的文章,该文中描写“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想用自己的美貌通过婚姻来换取更多的东西”,另该文还配发了陈娟红的两幅照片。认为侵害了自己名誉权和肖像权的陈娟红把出版社和编辑部同时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查认为,《青年一代》编辑部作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下设的编辑部门,不具备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因此依法裁定,驳回陈娟红对《青年一代》编辑部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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